嘉实 6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
关于第六期运作期到期后进入第七期运作期开放申购赎回、
起始运作及到期赎回等安排的公告
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。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
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基金管理人”或“本公司”)。
同”)约定,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第六期运作期到期后进入第七期运作期
运作。第六期运作期的赎回开放日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。第六期运作期持
有 E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柜
台、网上直销和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到期赎回业务。
机构办理申购、赎回业务。
放日常申购、赎回业务。
售机构办理 E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、赎回业务,A 类基金份额不参与此次开放。
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为嘉实 6 个月理财债券 E,基金代码为 004356。
根据 2023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《嘉实 6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 类基
金份额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》,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3 年 6 月 20 日起
对本基金 E 类份额的申购投资限额调整为: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
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1 万元,如超过 1 万元,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;
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,视为下一个开放
日的申请。本基金申购、赎回的其他限制,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
公告。
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。
本基金单笔赎回份额不设限制。
本基金对于持有期少于 7 天的投资者收取 1.5%的赎回费用。
对本基金的可申购规模进行控制。具体方案为:
(1)若 T 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,基金的总规模不超过 80 亿元,则
对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。
(2)若 T 日的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,基金的总规模超过 80 亿元,将对 T 日
有效申购申请采用“申购申请比例确认”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,未确认部分
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(无利息),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。
(3)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:
申购申请确认比例=Max(0,80 亿元-T 日基金资产规模+T 日基金赎回的
有效金额)/T 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
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=投资者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×T 日
申购申请确认比例
注:T 日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;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 2
位,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部分舍去。
当发生部分确认时,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。
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。
在运作期内不开放日常申购、赎回、转换转入、转换转出等业务。本基金第
七期运作期起始日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,本期运作期期满日为 2025 年 6 月
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工具,具体包括现金,协
议存款、通知存款、银行定期存款、大额存单,债券回购,短期融资券、超
短期融资券、企业债、公司债、国债、央行票据、金融债、地方政府债、次
级债、中小企业私募债、中期票据等债券,资产支持证券,以及法律法规或
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,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。
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%(开放期开始前 15 个工作日
至开放期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,基金投资不受此比例限制)。
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。本基金第七期运作期期满后的 3 日
内,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公告 E 类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年化收益率(如遇
节假日休刊可顺延)。
说明下一运作期的具体安排。如果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,则本基金公布不接
受申购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具体安排。如果公告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,E 类基
金份额的本期运作期到期赎回申请将被自动发起,第七期运作期期满日后的
下一个工作日即 2025 年 6 月 26 日,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相应全部赎回款
将从托管账户划出;如果公告未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,第七期运作期的赎回
开放日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起不超过五个工作日。本基金对于持有期少于 7
天的投资者收取 1.5%的赎回费用。
的详细情况,请阅读披露在本公司网站www.jsfund.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
电子披露网站(http://eid.csrc.gov.cn/fund)的《嘉实 6 个月理财债券
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和《嘉实 6 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
明书》。投资者亦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、了解本基金:
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://www.jsfund.cn,客户服务电话:400
-600-8800。
②基金直销机构:
(1)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
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4 号楼汇亚大厦 12 层
电话 (010)65215588 传真 (010)65215577
联系人 黄娜
(2)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
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(www.jsfund.cn)。
③非直销销售机构:
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选择符合要求的其他机构销售本基
金,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。
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《基金合同》、《招募说明书》等基金法律文件以及风
险揭示和免责声明的相关内容,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,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
的、投资期限、投资经验、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
适应。
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、诚实信用、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
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
来业绩表现。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“买者自负”原则,在作出投资
决策后,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,由投资者自行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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